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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人生28年案不存在“偷換”,當初究竟發生了什么?
1、醫院的重大過錯造成許敏夫婦喪失了對親子郭威的監護權利,郭威也因被錯抱而脫離親生父母的監護,骨肉分離長達 28 年,血緣親情和親子關系遭受嚴重損害。
2、在“錯換人生28年”一案中,郭威生父身后一口咬定是養母杜新枝將自己親生兒子故意抱錯導致與孩子錯過28年,并要求杜新枝賠償其精神損失費。
3、錯換人生28年的案件終于一審判決結果答復出來了!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許敏、姚師兵、郭威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及許敏、姚師兵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宣判,案件結果如何?
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宣判,案件的結果就是賠償許敏、姚師兵、郭威等人99萬元,另外也駁回了這三人對于河南大學淮河學院以及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
在“錯換人生28年”一案中,郭威生父身后一口咬定是養母杜新枝將自己親生兒子故意抱錯導致與孩子錯過28年,并要求杜新枝賠償其精神損失費。
年12月7日,“錯抱孩子28年”案一審宣判,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的交通費用119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
錯換人生28年案宣判:醫院賠99萬,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庭前證據交換過程中,姚策親生父母臨時追加醫院方支付其撫養非親生子的撫育費28萬元訴求,但最終這一訴訟請求在庭審中被臨時放棄,“庭上被告律師要求答辯期,追加28萬元賠償訴求可能會拉長法院審結案件的期限。
年2月8號,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錯換人生28年”的案件,法院駁回姚策及其親生父母提出的提高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支持姚策提出的由涉事醫院承擔自己此前全部治療費用的請求,共60余萬元。
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宣判,案件的結果就是賠償許敏、姚師兵、郭威等人99萬元,另外也駁回了這三人對于河南大學淮河學院以及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
在“錯換人生28年”一案中,郭威生父身后一口咬定是養母杜新枝將自己親生兒子故意抱錯導致與孩子錯過28年,并要求杜新枝賠償其精神損失費。
法官在采訪中表示,這次的賠償金額是根據在過去28年里雙方家庭承受的精神傷害以及身體上的傷害,是我判決的合理訴求。其中徐敏夫婦的精神損失費高達45萬元,這體現了對被侵害人的高度保護。
正是因為這樣的心態,才能夠理解“錯換人生28年”的許敏的心態,年輕的時候,為了給姚策看病跑過不知道多少地方,明明是中產家庭,愣是把兒子養成了“富二代”,這是父母深愛兒子的表現。
錯換人生28年事件
年2月8日,該案于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姚策及其親生父母獲100.2萬余元賠償。
在“錯換人生28年”一案中,郭威生父身后一口咬定是養母杜新枝將自己親生兒子故意抱錯導致與孩子錯過28年,并要求杜新枝賠償其精神損失費。
年2月,江西九江28歲的青年姚策被醫院確診為肝癌,母親許敏想要割肝救子,但是在做完檢查后卻發現姚策不是她的親生兒子,由此揭開錯換人生28年事件。
正是因為這樣的心態,才能夠理解“錯換人生28年”的許敏的心態,年輕的時候,為了給姚策看病跑過不知道多少地方,明明是中產家庭,愣是把兒子養成了“富二代”,這是父母深愛兒子的表現。